現在的年輕人,大多在外打拼,要么自主創業,要么進入公司入職,說到公司就職,我們都知道,剛進入一個新公司,肯定是存在試用期的,如果試用期結束前,被公司辭退會不會有補償呢?下和大家面找法網小編就一起來了解一下關于試用期間辭退怎么賠償及相關問題。
如果試用期內的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除此之外,用人單位不得在試用期內辭退員工,否則須付賠償金。
試用期被辭退也是有工資的。根據《工資支付條例》第九條規定,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
試用期辭退勞動者需要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情形,除非勞動者有過錯或者不能從事、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工資支付條例》第九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看情況是否需要通知,需要通知的,提前30天。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下面附上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四十條的規定。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谠囉闷陂g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ǘ﹪乐剡`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趧诱呋疾』蛘叻且蚬へ搨?,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ǘ﹦趧诱卟荒軇偃喂ぷ?,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看到這里,找法網小編相信大家也了解了相關的知識內容了,所以在進行辭退的時候,是要根據對應的法律規定來才是能夠有效力的。好了以上就是試用期間辭退怎么賠償的相關法律內容,如果大家還有疑問,可以咨詢我們找法網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