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人民法院對權利人的權利不再進行保護的制度。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權利人可以繼續行使請求權的,但不再享有勝訴權。接下來由找法網小編為大家帶來民事糾紛訴訟時效幾年的詳細知識,希望能幫到大家。
根據《民法典》規定: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一條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ㄒ唬┢胀ㄔV訟時效:即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期間。普通訴訟時效期間通常為3年;
?。ǘ┒唐谠V訟時效:下列訴訟時效時間為1年;身體受到傷害賠償的;延付或拒絕租金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
?。ㄈ┨厥庠V訟時效:特殊訴訟時效不是民法規定的,而是由特別法規定的訴訟時效;
?。ㄋ模嗬淖铋L保護期限。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超過20年的,法院不予保護。
訴訟時效制度是為了調整財產關系的需要而形成和存在的,因而一般來講,所有平等主體之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凡涉及財產關系而引發的訴訟,均應予適用。但未授權給公民、法人經營、管理的國家財產受到侵害的,則不受訴訟時效期間的限制。
一般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以上就是由找法網編輯整理收集的關于民事糾紛訴訟時效幾年的法律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的,歡迎咨詢找法網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