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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網特邀嘉賓陳新娟律師。以下為大家解答“婚內財產分割協議約定離婚有效嗎”這個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條規定: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因此,婚內財產分割協議只要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即是有效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如果夫或妻一方對外負有債務,第三人不知道該約定的,該婚內財產分割協議對第三人沒有約束力。
如果有證據證明簽訂婚內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蚱渌樾蔚?,該協議將導致無效。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你,謝謝!